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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 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行业资讯】来源:深圳特区报2017-07-04 10:03

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其中,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是国家对广东创新发展的总定位;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是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导向,为广州、深圳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A

政策协调是根本保障

在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和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过程中,要搭建沟通、协调和指导的渠道和机制,加强在规划、政策、人才、资本、产业等创新要素方面的对接,推动制度环境、市场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融合发展。全面清理不适应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降低经济主体空间活动的交易成本。要通过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让政府信息“多跑腿”,让市场主体“少奔波”。要破除创新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三张清单”、放宽市场准入、强化重点面向小微企业政策供给。推动广深两市创新创业政策在区域内的普适化,形成有利于资金、人才、成果等各类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等要素流动更趋频繁,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生态环境。深化广深两市在人事管理、商事服务、社会保障、科研评价、教育医疗等相关制度的改革与对接,要通过多种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不断引导创新主体信息交流、知识共享。积极促进广深高校和研发机构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联合攻关、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方面形成制度化的科技合作机制。

B

超前布局是战略先导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要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广深在市场机制、产业创新、资金筹集、人才聚集、毗邻港澳的综合优势,整合国内外高端科技资源,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材料科学、空间与海洋等领域系统布局和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跨学科、大协同技术攻关。聚焦目标、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围绕战略性、前沿性领域,主动布局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瓶颈。着眼全球加大开放创新布局力度,打造国际协同创新平台,集聚全球创新能量。力争在若干重要科学前沿、关键和重大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产出一批从原创到应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成果。

根据国际科技发展现状、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广东产业发展要求,重点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物联网、智能电网、数字制造、服务机器人、高性能电池、转基因工程、低成本健康等技术工程,着力汇聚各协同单位的人才、设备、资金、技术、资料信息等创新要素,组建面向大科学技术问题的联合攻关团队、跨学科研究中心或研究院,实现多学科融合和多团队协作。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布局,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实施新型健康技术惠民工程,形成涵盖重大疾病防治、健康基础保障服务和前沿医疗技术突破的整体布局。力争使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和国际性重大科学发展、原创技术和高新科技产业的重要策源地。

C

平台建设是基本载体

广州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新载体丰富,2016年广州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8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1人,国外、境外机构获评院士3人。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4家,国家重点实验室19家。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平台建设上,应充分利用广州丰富的教育、科研资源以及深圳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办学的契机,积极引入国家科学中心、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和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强化基础研究创新载体平台建设。组织或参与大科学研究项目,从“分布式”大科学研究向“工程式”大科学研究推进。要着眼于重大前沿性科学项目,搭建高端研发平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支持产业技术联盟。采取创新链全链条和集群投资的产业支持方式,衔接同一行业领域的不同环节,实现科技项目的跨领域、跨计划结合,消除创新政策执行中的“堰塞湖”,形成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彼此耦合。对一些重大领域竞争前的技术研发和“关键的薄弱环节”,应充分发挥对社会资源的组织和调动优势,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全社会更多优质的创新资源,如技术、人才、制度、模式、载体、资本、市场等投入到产业发展体系当中,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完备的公共服务与运营环境支撑,不断增强新兴产业的技术保障能力。

聚焦广深优势支柱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具有开放性、集聚性和前瞻性的高水平技术创新中心,培育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强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深度整合广深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吸引全球创新主体参与,根据产业技术需求,引导大学、院所的科研团队设立研究实体,遴选出覆盖全产业链条的若干企业,结为“创新共同体”,将产业共性问题和企业重大需求作为研究课题,使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融入本地创新体系,改变以往校企合作点对点的单一模式,实现应用型科研成果的批量创造。在此基础上探索有利于各创新主体持续合作的利益分享机制,鼓励将合作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让渡给核心团队成员,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项目技术熟化后由“创新共同体”内最合适的企业组织实施产业化,确保企业的参与。

D

创新集群是核心动力

创新集群是企业、大学、研究机构、风险投资、中介服务组织等机构构成,通过价值链、知识链形成战略联盟或各种合作,具有集聚经济和知识溢出效应特征的技术经济网络。创新集群通过高强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形成大量的知识转移和知识溢出,构建出多元参与的高效运转创新网络,对经济和社会具有影响和带动作用。世界著名的创新集群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知识密集型服务活动活跃,有一批创新“引擎”企业,创新辐射范围广泛,是创新要素流动的“控制阀”和引领世界新兴产业发展的“火车头”。

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核心动力来自创新集群。广深两市要在创新集群建设中提供管理型服务、维持市场秩序、营造发展氛围。提供信息共享的平台和措施、创新需求与机会的实时信息,通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联系活动积极培育创新网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相应产业的发展,加快创新集群的建设,形成互动合作的创新集群效应。通过价值链的扩展和延伸,形成既竞争又合作的网络和专业化分工体系,推动大型跨国企业的发展壮大,冲破国际产业链的低端锁定。利用集体学习的能量进行创新,通过不断优化集群创新网络与创新环境,完善产业集群创新系统的功能。逐渐在全球价值链上不断升级跃迁,演化成创新集群,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建设成为国际科技创新核心节点,成为高附加值和区域创新驱动的洼地。

E

科技金融是重要支撑

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需要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形成创业投资集聚活跃、商业银行信贷支撑有力、社会资本投入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要广泛吸收企业、智库、专业人士等各方意见和建议,对财政扶持资金和金融支持资源进行整合,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各个环节进行统筹规划,设计规划发展路径,打造具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特色的科技金融创新支持体系,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手段,为技术创新提供更加灵活的服务方式,实现资金链对创新链的支撑保障,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协同发展。

要健全创新创业投融资机制,不断创新股、债、贷、担保、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和工具,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投融资服务。一是整合各方资源提供专业高效服务,服务手段要多元化,配套服务要持续;二是提供的产品无论是政府的还是银行的,都需“接地气”,贴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所需。要完善科技创新信用体系建设,畅通科技金融服务链,促进金融机构与科技创新企业有效对接。完善科技信贷服务机制,扩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进一步推广各类信贷产品,探索集合债券、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企业信贷新方式,开展投贷联动模式创新。深圳金融总资产稳居全国第三,风险投资非常活跃。在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方面,需要深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入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领域。逐渐形成政府、高校院所、企业集团、风险投资机构、天使投资基金等各类机构并存的局面,探索更为灵活化的投资机制,尝试基金运作、自由组合等方式。此外,要着力推动跨城市、跨区域、跨国家的创新网络,与世界知名的科技孵化器联网合作,在此基础上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全球流动。

F

科技服务是联系纽带

科技服务是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的粘接剂和创新活动的催化剂。要从技术支撑、创业支持、优势引领、业态培育、市场拓展等方面,有效推动科技服务业向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方位、立体式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要围绕创新集群完善科技服务产业链条,发挥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提升关键环节的服务能力,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和知名品牌。加快培育和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文化创意、检验检测认证、技术交易、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外包等特色科技服务,引导和推动科技服务业跨界融合、产业内多业态融合,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跨区域、综合性、网络化的科技服务集成平台。加快发展高端创业孵化平台,提供集创业孵化、资本对接、营销服务等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建立和完善财政性资金采购科技创新服务的制度,通过政府采购等措施,激励高质量的科技创新服务供给。探索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对科技服务机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等进行扶持,对经认定具备专业化服务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在运营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创新公共科技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优先支持在垃圾污水处理、智能交通管理、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文化惠民、健康养老、居民消费等领域探索开展政府采购科技服务试点。形成若干个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科技服务集群,实现创新集群与科技服务集群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作者系深圳市委党校政治经济学教研究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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