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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设项目环保拥有“第一审批权”发展与环保深圳“两个都要”

【政策解读】2007-02-12 00:00

深圳市坚持牢固树立“环境是资本,管理出效益”的观念,充分发挥“环境也是一种生产力”的作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既发展了经济,也实现了环保。国际建协主席沙拉女士评价:“深圳在奇迹般的大规模发展中保持了良好的环境,是当今世界快速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的典范”。
1、扎实工作,切实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一是扎实办好人大议案。环境综合治理一直是市人大督政和人大议案的重要内容,如2003年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治理深圳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的议案》、2004年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深圳生态环境的议案》,分别成为交由政府办理的二号议案和一号议案。通过办理人大议案,深圳饮用水源保护、河流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大大加强,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是大力开展重大环境整治工程。2002年,我市制定并印发了《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逐年对珠江整治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深圳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和水环境质量的改善。2003年,深圳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内容涉及当前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还专门出台了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使之成为深圳环保“第一考”。
三是积极开展环境监督管理试点工作。1999年3月,深圳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和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1999年9月顺利通过验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双达标”。2003年3月,深圳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试点工作,并通过验收,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的城市。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机制,查处破坏生态案件,2003年6月深圳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并于2005年7月,在全国率先通过生态环境监察试点考核验收。这些试点工作不仅为全国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而且使深圳的环保工作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
2、综合治理,四类污染治理卓有成效
一是以城市污水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手段治理水污染。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配套为重点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三位一体”治理饮用水源水库、河流和近岸海域水污染。全市水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了遏制,部分河流水质明显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1%。
二是以机动车尾气和电厂废气污染为重点治理大气污染。采取路检、抽检、建立黑烟车举报查处制度、对特殊行业车辆进行专项检查等综合整治措施,特区内冒黑烟车辆已明显减少;强制执行环保车型目录制度,实现了新车全面达到国II排放标准;实行环保分类标志制度,实施了非绿标车限行措施;改善燃油品质,加油站强制添加清净剂。电厂废气污染治理方面,加强了重点排放大户的污染控制,西部电厂3台机组安装了烟气脱硫装置,妈湾电厂3台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正在建设。利用南山热电厂余热供气解决了南山15家印染厂的供热,减少29条烟囱废气排放量。针对南头半岛废气和清水河臭气污染问题的整治,深圳印发了《南头半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和《清水河区域臭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使这两个区域的污染整治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三是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建成了6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2座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8200吨/日。危险废物处理方面,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业危险废物处理站,建成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危险废物预处理基地及安全填埋场二期工程,危险废物综合处理能力达到6万-8万吨/年;建成了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理能力15吨/日。200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0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综合利用率61.6%,最终处置率33.5%。此外,加强了危险废物的转移管理。
四是以严格监管为手段减轻噪声污染。进一步加大了环境信访工作力度,完善了12369环保投诉热线。对建筑施工噪声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的士高、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现场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实行曝光,建立了环保联络员制度,合理确定了运土车辆的运营时间,使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此外,还运用规划、工程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污染。规划干线道路时要求在两侧预留足够的噪声衰减距离,在春风路、滨海大道红树林段建设了声屏障,对噪声敏感受体进行保护。
3、预警应急,建设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一是严格环保审批,把好项目“准入关”。近年来,深圳进一步强化了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和“环保一票否决权”制度,对不符合深圳产业政策和污染严重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对一切有可能污染环境的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环保第一审批权”的作用。近几年,深圳否决不符合环保的项目数量占同年总审批项目的比例一直保持10%左右。与此同时,加强了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实行了污染防治设施从设计方案评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推行了环境监察审核制度,保证了“三同时”100%的执行率。对虽有污染但与发展高新技术相配套的电镀行业,深圳提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治污的思路,开展了电镀行业集聚地的建设,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二是依法强化环境监督执法工作。一方面增加了执法频次,另一方面又加强了夜间和节假日的环境执法,不给违法企业以可乘之机。与此同时,深圳又根据国家的要求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印染、化工、电镀线路板等重点行业的整治和水源保护区的综合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9583人次,责令216家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查处无证无照工业企业680家,取缔关闭“十五小”企业182家。同时,以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高额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行政拘留、舆论曝光等措施,逐步构建起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威慑体系。最近,深圳还出台了《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建立和实施工作方案》等15个环境监督管理系列文件,首次将45类污染源企业或项目、80类环境执法行为全部纳入环保执法责任体系,旨在彻底消除环境监管“盲点”,并进一步加大对超标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凡是3次出现超标现象的企业,一律按法律上限从重处罚,并吊销排污许可证。
三是建立环境安全应急预警体系。松花江、北江污染事故发生后,深圳进一步强化了环境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部署开展了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及限期整改工作;组织了水源保护区安全隐患调查,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建立了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分析会议制度,随时掌握深圳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成因,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完成了市、区两级应急预案的编制,逐步完善了应急监测、物质储备等能力建设。
4、全民参与,创建省市绿色社区53家
1998年,深圳开始了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目前有市级和省级绿色社区53家,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学校210所。2002年借世界环境日国际纪念活动在深圳举行之际,启动了“建我绿色家园”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绿色医院、绿色村镇、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公交等10个方面的创建活动,目前共有392家单位和家庭被命名为绿色单位(家庭)。深圳还先后推出了“我为深圳环保做件事”、“抵制白色污染、还我绿色家园”、“绿色行动日”、“儿童环保节”等一系列贴近市民的活动,形成了人人关注家园、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深圳在区镇村层面,广泛开展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2004年龙岗区启动了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已通过验收;盐田区也开展了生态区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自1999年以来,石岩、公明、大鹏、横岗、坑梓、葵涌、南澳等7镇(街道办)以及楼村、白花村、西坑村、江岭村、新生村等5村(居委会)获得了广东省生态示范镇(村)称号,深圳成为广东省生态示范区最密集的行政区域之一。2003年以来,深圳还大力开展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龙岗、葵涌、横岗、大鹏、坑梓、坪山、石岩、龙华等8镇(街道办)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5、成绩荣誉,多项环保工作位居全国前列
1994年以来,深圳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大。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公众广泛参与下,深圳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环境监管,全面综合整治,特别是推出了一系列环境综合整治重大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和重点、难点、热点环境问题的解决,整体环境质量仍然保持在较好的水平。多项环保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之路。1997年获得首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1999年率先在全国通过环境功能区和污染物排放“双达标”;2002年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的环境保护“全球500佳”称号;2003年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城市”称号,并成为全国首座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的城市;2005年荣获“中国保护臭氧层贡献奖”特别金奖,在全国率先通过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
6、相关新闻
深圳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深圳自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遏制“黄土裸露”,将截污治污、防洪治涝、生态景观等相结合,消除河道黑臭,使河流成为城市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在土地开发热面前,深圳一度水土流失非常严重。从1995年起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水土流失治理,使全市水土环境明显改善。10年来,深圳全市共治理开发区水土流失面积132平方公里,治理裸露山体缺口115处,政府总投资3.3亿元,取得了水库清淤替代效益、防洪减灾效益等综合效益估算约20亿元。2000年,深圳荣获了国家财政部、水利部授予的“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自2001年以来,深圳水土流失治理重点转入城市背景山体生态景观建设的裸露山体缺口整治。市政府于2002年全面推动了采石场关闭复绿、废弃石场治理和裸露边坡的生态防护绿化工作。截至目前,经过4批整治,全市累计完成了百多处裸露山体缺口整治,昔日秃头山纷纷重披绿装。2004年我市拟定一批裸露山体缺口进行整治,计划在2006年底基本完成。目前,列入2004年第4批治理计划中的35处裸露山体缺口正在积极治理中。另外,今年第5批裸露山体缺口治理计划中又安排了30处。预计到2010年,全市裸露山体缺口将全部披上绿装。
我市从水土保持专项经费中安排了600万元,用于铁岗、石岩水库、观澜河水闸上游河堤、大水坑水库、西丽、铁岗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南山部分、梅林水库库区、三洲田铜锣径水库库区、三棵松水库等7个水源保护林项目进行试点建设,目前,铁岗水库库区4平方公里试点区的植被生态渐渐得以修复,形成了层次分明的自然生态景观,蝴蝶、鹭鸟等野生动物明显增加,对净化水源、平衡生态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我市计划用6年时间(2005-2010)完成全市现有27个水源保护区的水源保护林的建设任务,建设总面积为382.52平方公里。预期建设目标是:到2010年水源保护区内的裸露山体缺口得到全部绿化,坡地果园全部改造成山地生态景观林,人工桉树和马占相思纯林得到全面改造,水土流失和塘库淤积得到基本控制,水质逐年提高,区域景观根本改善,平均林地覆盖达到65%以上。
经过不懈的努力,深圳河水质保持稳定,龙岗河、坪山河、布吉河水质轻微改善;流经市区的福田河、新洲河(中上游)、大沙河、盐田河,在实施截污、补水、建闸、清淤等工程后,基本实现“不黑不臭”;荔枝湖历经四次整治后已达到景观水体要求。
全面加强排水管理,遏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一是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排水治污管理工作的决定》,各区正逐步按照“一体化”治污模式进行整合,形成了市、区比较对应和顺畅的工作体制。二是全市污水处理费实现统一标准,综合价统一上调到1.05元/m3,全市按照新的标准预计每年可征收10亿元左右,为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机制;三是《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四届人大18次常委会议通过,修改后发布实施。四是目前正在制订《深圳市排水管理条例》,重点解决环境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预计年底前可完成。五是今年1月全面恢复排水许可,市、区水务部门负责对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排水户按照审批、设施验收、水质检测和许可四个阶段实施监督管理。六是大力开展特区内错接乱排整改行政执法。去年,我市开展了排水执法“百日行动”。本次行动共现场检查各类经营单位4257家,发出整改通知书2836份,绝大多数已整改完成。今年一季度,完成了新洲河流域排水整改专项执法行动。
深圳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水环境持续快速好转。经过大力构建水污染治理骨干工程和不懈加强环境管理,深圳至今尚未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
深圳目前城市年总用水量在14亿立方米左右,每年约产生污水12亿立方米。污水是一种相当可观的资源,但目前回用率仅为0.2%,潜力非常巨大,必须完善工程措施,提高污水资源再生利用率。力争到2010年,中水和污水回用量占污水总量的20%以上。下一步,力争到2007年,我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市内主要河流消除黑臭;到2010年,我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主要河流、饮用水源水库达到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到2015年,各类水体包括近岸海域实现水清岸绿的目标,成为市民滨水观赏景观和休闲休憩的生态走廊,达到国际化城市的水生态要求,为把深圳建设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7、相关链接,深圳市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质量
200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达到360天,占全年的98.6%,比上年增加16天。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9.28%
我市于1996年底完成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并通过国家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认证。根据今年8月份监测结果,在国家地表水V类标准的23个监测项目中,深圳河国控断面(径肚、河口、砖码头)的达标项目已增至18个,达标比例为78.3%,仅有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等5个项目未能达标。深圳河中游的罗湖桥断面达标项目为20个,达标比例为87.0%。
3.噪声
2005年,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但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2dB(A),比上年上升0.1dB(A);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4dB(A),比上年上升0.2dB(A)。
到2005年,全市建成噪声达标区49个,环境噪声达标区总面积扩大为399.46平方公里,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2.50%。
4.城市热岛效应
根据市气象台的观测资料,深圳的城市热岛效应自1986年开始变得较明显。1953-1985年深圳的年平均气温为22.06℃,而1993-2005年间年均气温增至23.37℃,净增1.31℃。剔除全球气候变暖的因子(增幅0.3℃-0.4℃之间),可知1993-2005年深圳市的城市热岛效应介于0.9℃-1.0℃之间。城市热岛效应程度低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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