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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空间规划更强调区域间发展关系,城市空间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

【政策解读】2007-11-22 00:00

规划草案提出,在城市空间发展上,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发展带为基本骨架,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
1、城市用地实行四区管制
根据资源环境、工程地质等城市安全条件,规划将我市城市用地划定为禁建区、限建区、已建区和适建区,并加强对四区的空间管制和建设引导。
禁建区范围即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约为974平方公里。禁建区内用地严格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各类相关法规规章进行管制。逐步清退基本生态控制线内不符合规定的现状建设用地。
城市发展预留用地为限建区,面积约150平方公里。限建区由政府统一组织对限建区土地进行储备,建立限建区土地储备管理库,严格限制在限建区内审批建设项目。
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外的现状建设用地为已建区。对于已建区内功能布局综合协调,继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已建区的更新改造和环境整治。
禁建区、限建区和已建区以外的地区为适建区。要综合协调适建区内城市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有序进行土地整备,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的增长规模和速度。同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2020年保证全市基本农田面积3万亩。
2、空间发展战略适应弹性发展
在完善适应城市弹性发展以及促进产业集聚增长的空间布局结构的同时,纲要提出了“外协内联、重组预控、增心改点、加密提升”的空间发展策略。
专家介绍,外协内连是加强深圳与香港和广州、东莞、惠州及珠江西岸城市的联系,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调整城市空间布局。重组预控是在全市范围内优化配置行政管理等各项资源,调整城市分区,重组发展格局;预留城市远景发展用地,控制并引导区域性重要发展走廊和战略性节点地区的建设,优先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增心改点则是建设具有区域价值的战略性节点地区,增加发展极核,建设多个城市高端服务职能集聚点,推动空间结构由单中心向多中心发展;由点突破,在城市发展矛盾突出的旧工业区和城中村率先进行示范性城市更新改造。加密提升是指适度提高适宜地区的开发强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紧凑发展,推动土地功能的混合使用,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力;以重要节点地区的新建和改造,强化城市特色,提高城市服务功能和空间环境质量。
3、三轴两带多中心
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发展带为基本骨架,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
规划提出面向区域的城市轴带结构,南北贯通:通过广深港客运专线和区域城际线的建设与完善,贯通与南部的香港,北部的广州、东莞、惠州等城市的联系,构建三条面向区域的城市发展轴,强化珠三角区域发展的“脊梁”。西联东拓:通过跨珠江通道和厦深铁路的建设,建设城市东西向发展带,加强与珠江西岸地区,以及惠州、粤东北等地区的社会和经济联系,扩大深圳的经济腹地。
西部发展轴主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等功能,重点发展具有战略价值的前海中心,使其成为城市转型的重要增长点。中部发展轴是莞-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东部发展轴是惠-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主要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功能。
两带是北部和南部发展带。前者加强深圳与珠江西岸、粤东地区城市的社会经济联系,构筑联系城市的东西向发展带,重点推进机荷高速公路跨珠江通道及厦深铁路西延线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后者加强深圳与珠江西岸滨海地区和大亚湾地区的社会经济联系,共同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协调旅游资源开发,重点推进盐坝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远期建设深珠跨珠江联系通道。
空间规划是总规纳要编制的实质性内容之一,在纲要中占有着重要地位。规划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纲要沿袭、完善并提升了原有空间结构规划中科学合理的成果,是实施城市发展目标的具体手段。“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既大大加强了与香港的联系,也加强了东西向的联系。这是一种开放式的空间结构,更强调区域之间的发展关系,可以说,带的视野更开阔,轴的概念更清晰。
4、福田、前海双中心功能互补
按照规划草案,全市划分为5个分区,即中心城区、西部滨海分区、中部分区、东部分区和东部滨海分区。分区由组团组成,全市共有11个组团。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福田、罗湖和南山3个行政区。划分为2个组团,即福田-罗湖组团和南山组团,功能定位为全市的行政、文化、金融与商业中心。
西部滨海分区范围包括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公明、光明和石岩街道。划分为3个组团,即宝安中心组团、西部工业组团和西部高新组团,功能定位为区域生产性服务业中心、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中部分区范围包括龙华、民治、大浪、观澜、平湖、布吉、坂田和南湾街道。划分为2个组团,即中部综合组团和中部物流组团,功能定位为城市综合服务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东部分区范围包括龙城、龙岗、横岗、坪地、坪山和坑梓街道。划分为2个组团,即龙岗中心组团和东部工业组团,功能定位为东部地区的综合服务中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东部滨海分区范围包括盐田区及葵涌、大鹏和南澳街道。划分为2个组团,即盐田组团和东部生态组团,功能定位为自然生态保护与国际性滨海旅游度假区,重要的海港物流基地和创意文化产业园区。
在城市中心体系上,深圳将建立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包括2个城市中心、5个城市副中心,8个组团中心。2个城市中心即福田中心和前海中心。福田中心包括福田中心区、罗湖中心区,主要发展市级行政、文化、商业、商务等职能。前海中心,包括前海、后海和宝安中心区,主要发展区域功能的生产性服务业与总部经济。5个城市副中心即龙岗中心、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坪山新城中心、盐田中心,主要承担部分区域或城市分区范围内的综合服务职能。发展地区性商业、文化等公共服务职能,带动地区整体发展。8个城市组团中心,即航空城、沙井、松岗、观澜、平湖、布吉、横岗、葵涌,它们都是城市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
5、特别政策地区重点开发
总规草案提出了完善的规划实施政策支撑体系,其中包括,实行蓝、绿、紫、黄、橙五线空间管制,同时,对具有区域价值的战略性地区实施政策统筹,综合协调各项建设行为,保障规划实施。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此外,我市还首次创造性地提出了城市橙线,它是指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险设施的风险水平,对其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划定对象包括核电站、油气及其他化学危险品仓储区、超高压管道、化工园区及其他安委会认定须进行重点安全防护的重大危险设施。规划提出,对具有区域价值的战略性地区实施政策统筹。战略发展地区是指战略地位重要,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区域价值的战略性节点地区。
对具体战略发展地区的发展指引,规划提出,前海地区发展为国际性生产服务业中心。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发展为区域性商贸中心。保税区-河套地区发展为深港合作的边境商业和贸易服务中心。对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城市结构具有重要意义的新兴发展地区被列为重点开发地区。
重点开发地区包括,光明新城将发展为以高新技术产业区域性服务和生态休闲为主要功能的生态型现代化新城。龙华新城是以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综合性服务功能为主的城市中心功能拓展区。大运新城将发展文化体育和商业服务业新城。坪山新城发展为生态型现代化制造业新城。深圳湾地区发展为总部经济集聚区。新大-龙歧湾地区发展影视创意文化产业与旅游服务。
笋岗-清水河地区、罗湖商业中心、深圳机场周边地区、松岗-沙井中心地区、布吉中心及轨道3号线重要节点地区列入我优先更新地区。优先更新地区是指现状发展水平较低,需要城市更新进行功能提升的示范性地区。铁岗-西丽-石岩三大水库片区、生态绿廊地区、茅洲河、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沿岸地区列入生态改善地区。
6、2020年公交分担率达到70%
规划草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确立国际航运中心、华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地位。
同时,优化客运交通结构,2010年将全市机动化客运出行中的公交分担率提高到60%以上,2020年提高到70%以上;提高城市交通畅达水平,2020年中心城区高峰时期的路网平均车速在20~25公里/小时,外围区域在30公里/小时以上。
规划提出建设大容量、高效能的口岸枢纽体系,全面促进深港交通一体化建设。结合广深港客运专线,建设新深圳站、福田站铁路口岸。结合深港两地机场的轨道连接线,建设前海站铁路口岸。结合东部地区旅游发展,增设南澳等水运口岸。
在对外交通方面,将宝安机场发展成为国内大型枢纽机场。实施机场二跑道建设工程、飞行区扩建工程、T3航站楼建设工程,远期建设机场第三跑道。加强与香港机场的分工合作,建设连接深港两地机场的轨道连接线。将深圳港发展成为国家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干线港和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与香港港口共同构筑综合效益最优的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实现深圳铁路向区域性铁路枢纽转变,建设成为国家铁路枢纽。建设沿江高速公路、东部通道、盐坝高速公路C段及机荷高速公路跨珠江通道,形成“两横五纵”的高速公路网络格局。完善特区内快速路系统。建设滨海大道西延段、南坪快速路西段。
为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规划提出建立起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BRT)和常规公交系统为主体、对小汽车交通具有竞争力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
轨道交通是城市公交系统的骨干,远景轨道网络由17条线路组成,总长约614公里。2020年前,轨道交通主要与国家干线铁路、珠三角城际轨道网、BRT等设施协调建设,在一、二期工程基础上进行网络扩展,包括轨道4号线北延段、轨道6~12号线、轨道17号线共9条线路,约274.1公里。BRT网络由BRT1~5号线组成,总长约126公里。
此外,加强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衔接,建设蛇口车站、宝安中心城等轨道交通接驳换乘枢纽。加强公交车场、首末站等场站建设,至2020年全市公交场站规模达到292公顷。
规划提出道路建设要为公共交通、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创造良好条件,交通基础设施充分考虑无障碍设计。
步行与自行车系统被提上了规划议程。此次草案提出实行步行优先,提倡步行及自行车交通方式,为行人过街和自行车交通提供方便,保证步道的有效宽度,改善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换乘环境。
7、六大政策保障规划实施
规划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配套的六大政策,以及划评估与效能监察机制。
配套保障政策包括:
一、土地政策:加大政府土地回购与收回,增加土地储备。适度提高适宜地区的土地开发强度。制定混合功能用地使用规定。缩短新出让产业用地使用年限。明确地下空间权属。加强用地效益评估和用地批后管理。
二、人口政策:实现城市产业结构、空间结构与人口结构的联动调控。制定人口结构持续优化政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落实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各项政策,适度提高户籍人口比重。
三、住房政策:建立包括商品住房和政策保障性住房在内的住房供应体系。积极通过城市更新,适度增加居住用地供给。抓紧制定符合深圳特点的住房保障政策。扩大政策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鼓励集中建设工业园区配套的职工宿舍。
四、城市更新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改造和旧工业区升级的相关政策。加快制定旧工业区功能置换政策,和鼓励产业升级政策。合理引导和控制工业用地转变用途。适时稳妥推进旧居住区改造。鼓励通过旧改增加政策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用地。
五、公共财税政策: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共财税体系。通过产业升级增加公共财政收入。加大土地回购储备、城市更新、生态治理和基础设施的公共财政投入。以税费综合管理为杠杆,促进城市更新地区的综合改造。
六、深港合作政策:在“1+8”政策框架下,完善深港合作多层次的联络机制。建立深港合作项目库。加快制定促进两地人员、资金、商贸、信息和服务的无障碍流通政策。建立深港人才培养、生态环境联合监控、边境地区合作开发、跨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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