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礼品在线
首 页
协会组织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会员之家
联系我们

新《劳动合同法》将带来什么?

【政策解读】2008-01-04 00:00

近日,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讨论越来越热烈。有学者认为新法规“维护懒人”、“损害企业竞争力”;也有不少企业主大吐苦水,认为新法过于偏向劳方,企业经营成本加大,难以落实;打工者中也有人提出,劳动法规定过严将引发“避法潮”,难以真正保障劳方利益。反驳的声音则认为,新条文产生如此巨大影响正说明了法规的力量;企业理应为工人的合理权益付出成本,而不能以成本为由规避新法;保护工人权益有赖于新劳动法的切实执行。您对此有何看法?
1、新法会不会养懒人?
之乎者也(网友):看看现在的老板,有几个老板不担心自己的业务骨干明天辞职,有几个老板不埋怨手下员工的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但苦于找不到人替换,有几个老板能承诺对手下不犯错误的平庸员工养一辈子。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结果只能是维护了懒人的利益。
常梦飞(网友):按照某学者“人没有压力就会变懒”的逻辑,我们可以轻易地推导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不实行“无固定期限合同”,老板必然会变懒。如果老板可以轻易地以解雇相威胁就能让员工服服帖帖,这样的老板还有动力改善企业管理吗?其实所谓“懒”,无非是劳动者多一点闲暇而已。难道让劳动者有更多的闲暇来安排自己的生活,不是我们发展的目标吗?难道非要让劳动者完全为老板的利润而存在,排除一切其他的生活意义,那些学者才不再感到“困扰”吗?
梁志英(海归保险行业):在许多发达国家,企业要炒一个工人比在中国要难得多,付出的成本要高得多。人家的工人保护了这么多年,怎么从没听说哪里的工人就都变懒了。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人就会变懒?这只是想当然而已,理论上是一种假设,现实中也没发生,用一把子虚乌有的剑来质问法律,这不是太可笑了吗?况且,有很多办法可以提高工人的积极性,比如把基本工资设得低一点,把计件计时的工资奖金调高一点,哪个工人会没有积极性去工作呢?
2、如何看待新法的短期冲击效应
施祥林(旭飞花园读者):新劳动法的规定过严引发了“避法潮”,有的企业把员工包给劳务公司,有的把十年以上的老员工都辞退了,这到底是在保护劳动者呢,还是在损害劳动者权益?新法出台后,更多企业愿意返聘退休工人,因为不用考虑他们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医保、社保等问题。这不是在为年轻人就业设置障碍吗?
郭其健(南京读者):新劳动法出台后,确实引发了一股“避法潮”,有的企业辞退或“买断”长工龄员工;有的企业采取向劳务公司聘请临时工的做法,凡此种种,给人一个误解,那就是新劳动法出台后,不仅没有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反而把劳动者推向失业的境地。之所以出现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说明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新劳动法确实保障了劳动者的权利,所以,才会让某些企业老板“慌了手脚”。尽管它采取了一些“规避”法规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如同商品涨价前的“抢购”一样,从长远的观点看,它是不可能规避的。第二个是新劳动法还存在一些“漏洞”,它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加以补充完善。其实,这也是正常的,任何一部法规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某些企业的“规避”行为,正好为新劳动法的完善提供了经验和教训。
3、遵守新法对劳资双方都有利
程绍德(辽宁读者):由于新法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看到一些企业未等新法实施,就已经开始采取对策,对新法加以规避。单从经济利益上看,企业这种做法或许会获得一点眼前利益,但从企业长期发展的角度看,我认为是得不偿失的。首先,一个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企业,不仅无法争取到优秀的拔尖人才,也难以留住现有的合格员工和各类人才,只能导致资源重置成本的增加;其次,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对他们的心理平衡、满意度、劳动积极性乃至企业凝聚力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企业自觉遵守新法规定,不仅仅是让职工受益,对企业本身来说更是一件有利的事情。
王名远(杭州读者教师):有不少人认为新《劳动合同法》只重视保护劳动者权益,其实法律中也有多项内容对企业有利,有助于企业保护自身权益。比如劳动者必须如实告知与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相关的情况,如果有欺骗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进行惩罚性解雇。再比如,劳动者违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而且没有上限规定,这些都为企业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法律环境。
4、保护劳动者的脚步绝不能因争议而停下
谢英杰(法律工作者):最近我们的确看到不少企业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新闻,也听到了不少质疑、反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声音,有的还来自一些知名的企业家和学者。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因为这些声音放慢或者停下保护劳动者的脚步。要知道,对于企业老板,他们有能力来研究、规避法律,也有渠道找到各种代言人来发出他们的声音,而弱势的工人说话的声音怎么可能有那么响亮?当然,劳工权益的保护、法律的推行应该有个过程。法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实施推进的力度过快过猛,中间要付出的成本很可能违背本意。好事要用好的方法才能办好,这更加考验政府的执政智慧。
毛一民(文化工作者):我们可以冷静地想一想,国内当前的劳资关系如何?工人的现实处境如何?尽管比过去有了些改观,但和发达国家的劳工保护水平还有差距。再看看新法的这些措施,也远远没有到实行了就会让企业生存不下去的程度。为什么阻力那么大?为什么反对那么强烈?因为这的确动摇了企业的一些利益。过去许多企业的发展,是因为不需要支付环境成本,不需要为工人的权益支付成本。现在我们的发展观改变了,要企业为这些成本买单了,这是现实发展的要求,也是发展水平走向高层次的要求,所以绝不能因为一些不同的声音就停顿我们往正确方向前进的脚步。
本栏目园地开放,欢迎您就预告的话题表达观点或提出建议,更欢迎话题涉及的业内人士和专家参与。本栏目投稿邮箱:sby@szed.com。并请简要注明您的职业或身份。本栏目已开通短信便于您参与互动,您可以编辑短信发送至08718560(移动)或8718560(联通)发表您的意见,收费为0.5元/次。
 

    深圳市工艺礼品行业协会

    电话:+86-755-83040066        传真:+86-755-83040080        客户服务QQ:53412612(群)

    版权所有:深圳市工艺礼品行业协会        网络实名:深圳礼品在线

    网站建设:亚太纵横创意机构 0755-26523653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9054103号-1         网站邮箱(E-mail):szlpxh@126.com

    您是本站第 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