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八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关于深圳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管理办法及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等事项。污水处理厂BOT(即建设-运营-移交)项目,是指经营者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经营者在协议期内对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设施的权益和合法经营权,取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利润,协议期满后,经营者应将运营良好的项目及由经营者投资建设的项目附着物、建筑物、设施和设备等资产完整无偿地移交政府。
深圳市“十一五”期间急需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超过2000亿元,其中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600亿元左右,仅靠财政资金缺口较大,在部分公共事业领域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融资、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显得尤为迫切。而在发达国家普遍运用的BOT正是政府运作基建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不仅可以解决建设资金缺口,也有利于提高建设效率,控制和节约成本、增加项目运作透明度等,对于健全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投资主体责任和提升工程质量、提高资金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配套法律规定等问题,目前国内运用这一模式取得成功的项目为数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