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等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发展。《意见》要求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多领域开发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对具有一定还贷能力的水利开发项目和城市环保项目,逐步探索开办以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的贷款业务,促进公共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多层次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等方式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批准服务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引导外资依法进入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
针对农村服务业这一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发展问题,《意见》作出了具体部署。稳步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加快发展适合“三农”特点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支持生产型的农村服务业。《意见》要求大力扶持中小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中小服务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