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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婴幼儿服装标准十月起实施,婴幼儿、儿童与成人将不再共用标准

【政策解读】2008-10-10 00:00

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制定的纺织行业标准——《婴幼儿服装》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婴幼儿服装(年龄在24个月及以内的婴幼儿所使用的服装)产品进行了全方位规定。深圳服装业界还预计国家随后将出台新的儿童服装标准,婴幼儿、儿童与成人共用一个纺织品强制性国家安全标准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婴幼儿父母高兴地表示,婴幼儿服装标准将为他们购买BB服装提供重要参考。
深圳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王建国介绍,尽管公司是童装企业,但采购材料的同事已在密切关注这一标准的变化。公司预计接下来会针对儿童服装制定新标准,所以提前要求公司生产的儿童服装也要达到婴幼儿服装标准。
长期以来,服装行业一直在执行纺织品强制性国家安全标准,今年首次专门针对婴幼儿制定了一个专业标准,标准中有些强制性的量化规定——汞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0.02毫克,铬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1.0毫克,铅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0.2毫克,砷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0.2毫克,铜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25毫克。
出于安全考虑,标准还对衣服上的配件、服装上的绳索长度都做了规定。根据标准规定:婴幼儿衣服的领口、帽边不允许使用绳带,成品上的绳带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4厘米;绣花或手工缝制装饰物不允许有闪光片和颗粒状珠子或可触及性尖端物质……
10月1日之后,执行了新标准的婴幼儿服装上的标签会有一个执行标准,这一执行标准的编号为FZ-T81014-2008。“市场需要规范。”业内人士认同这一标准的出台,但也表示,因为婴幼儿服装在春夏、秋冬期间的交替产品,一般会提前生产,因此不排除今年10月1日后,市场上还有旧标准衣服销售,安全意识强的婴幼儿父母在选购服装时,一定要留意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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