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礼品在线
首 页
协会组织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会员之家
联系我们

深圳市将制定条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单身与非户籍居民可享保障房

【政策解读】2009-02-06 00:00

深圳市将在“十一五”期间建设14万套保障性住房。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构建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市政府法制办草拟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草案),经昨天的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后出台。条例草案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计划、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资金和住房来源、价格确定、准入退出、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将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1、单身、非户籍居民列入保障对象
以往保障性住房往往以深圳户籍、已婚等作为申请必要条件,但此次条例草案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将单身居民和非户籍居民也列入保障对象范围,规定住房保障以具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保障对象,市政府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按照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非户籍常住人口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2、一户限购限租一套保障住房
条例草案规定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置以出租为主、出售为辅,对于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全面覆盖,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一户家庭只能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补贴。
3、每年须公示住房数量、区域分布、保障对象
按照条例草案,市相关部门每年要编制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计划应明确年度内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和资金使用安排、保障性住房的来源、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数量和区域分布、货币补贴总额、保障对象范围等内容。
4、保障房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条例草案明确保障性住房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配置,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资产状况、住房状况及政府财政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申请者的收入线标准、资产限额和保障住房面积标准等,并对保障住房的租金标准、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保障住房的建筑面积、户型、布局、室内外配套设施等相关技术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并按照环保节能、经济适用等原则进行一次性装修,满足基本的居住要求,租赁或购买的居民不得擅自改变住房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5、申请者需上报收入财产并公示
为增加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条例草案规定申请保障住房必须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成员和户籍状况,以及收入、住房和其他财产状况等,并要经过区级、市级两级审查、两次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虚报等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提出申请,已取得保障住房者将予以收回或回购,并按市场价收取违规使用该房期间的房屋租金。
6、保障房要建轮候册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条例草案设定了轮候制度来确保申请者的权利,要求主管部门建立保障住房轮候册,将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其中按照先后顺序等候分配,并公开轮候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查阅。
7、政府有权优先回购保障住房
条例草案规定,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在规定年限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规定年限届满依法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所购保障性住房才可以转让、出租或抵押。对于规定年限已满并已另行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拥有住房的,或者全部家庭成员户籍迁出深圳的,或确实需要转让所购保障性住房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进行回购,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有优先回购的权利。
 
 

    深圳市工艺礼品行业协会

    电话:+86-755-83040066        传真:+86-755-83040080        客户服务QQ:53412612(群)

    版权所有:深圳市工艺礼品行业协会        网络实名:深圳礼品在线

    网站建设:亚太纵横创意机构 0755-26523653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9054103号-1         网站邮箱(E-mail):szlpxh@126.com

    您是本站第 位客人